卡斯特资产评估事务所

卡斯特资产评估事务所是由经济日报社、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批准设立的具有法人资 格的全国性从事资产评估业务及专业咨询服务的中介机构,其主要业务是承担国内外 经济机构、企业、社会团体及其它单位和个人的委托,对指定的整体或单项资产进行 公允的价值评估,以及提供资产评估方面的咨询和中介服务。

迄今,卡斯特资产评估事务所及其前身卡斯特经济评价中心评估事务部已完成二十多 项整体或单项资产评估项目,并以其工作业绩赢得了客户的肯定和好评。

资产评估的范围

所有者在涉及到产权转移、经营权转移等活动时,为保证所有者各方面的权益可进行 资产评估,以确定资产的价值。卡斯特资产评估事务所承接下述情况下的资产评估。

产权转移
包括企业股份经营,企业联营企业合并或集团化经营,企业合资或合作,以及其他形 式的产权交易、转移行为等。

经营权转移
包括企业承包、企业租赁等。

参与其他经济活动
包括资产投资、资产抵押贷款、公平税负、融资业务、经济担保、企业经营评价等。

其他经济行为
包括企业破产、企业清算、资产保全等。

资产评估程序


卡斯特资产评估事务所接受客户委托,提供资产评估服务,一般经过签定资产评估合 同、现场勘察与市场调研、评估测算与汇总、提交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确认 等主要程序。

收费方式

卡斯特资产评估事务所对资产评估的收费方式,根据行业惯例确定。一般采用下列三 种方式之一进行收费。

按评估值(或原值)的一定比例计取

按提供服务的人员结构和工作时间计取

按双方商定的其他方式计取

资产评估收费标准依据国家有关部门收费规定、行业收费惯例,并结合评估工作内 容、工作量、工作方式、任务难易程度等情况和委托方商定。


199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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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08610-68284550, 68284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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