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在3%左右,是2004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四大调控目标之一。目前,人们对其的关注程度仅次于经济增长预期目标7%这个指标。
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也就是常说的物价指数(CPI)。那么3%的涨幅反映在物价指数上到底是个什么概念?为什么要控制在这个水平?确定这样一个物价增长水平有什么科学依据?我们有没有能力控制住?这一系列问题值得分析。在今年两会上代表委员最热衷讨论的话题之一,
是我国当前经济运行是不是已经出现过热,用物价指数涨跌判断无疑是一个重要的参考依据;而更为重要的是,物价指数的增长幅度直接关系到宏观经济的平稳运行,关系到企业生产经营的效益,关系到老百姓的"钱匣子"、"菜篮子"、"米袋子"的分量。
3%,经济平稳运行的客观要求
在市场经济中,生产者和消费者需要依据价格信号调节供求关系,政府需要依据价格信号采用适当的宏观经济政策。商品有千千万万,价格也就有千千万万,政府宏观管理部门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对每一种商品的价格进行调节。但经济要平稳运行,需要政府及时把握社会总供给和社会总需求的平衡关系,而社会供求关系反映到经济总量中,要有一个价格总指数来体现。物价指数上涨,表明供不应求;物价指数下降,表明供过于求。这是经济学的最基本常识。
2001年11月以来,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经历了长达14个月的负增长,经济生活中表现出明显的通货紧缩态势。通货紧缩不利于刺激企业投资,难以启动内需市场,缓解就业压力越来越困难。
由此,政府近年来一直坚持扩大内需的方针,经济政策偏向扩张型。随着政策的累积效应逐渐释放,从2003年3月开始,CPI开始由负转正,特别是战胜非典疫情后各地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力度的政策效应显现,前三个季度统计CPI平均上涨为正的0.7个百分点,到了去年10月,CPI出现了1.8%的涨幅,成为一个拐点,此后几个月便出现了迅速的上扬趋势,去年的11月、12月和今年的1月份,涨幅分别达到3.0%、3.2%、3.2%,创了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以来我国当月物价上涨的高点,也扭转了6年来的物价下降局面。但物价指数从去年第四季度拉升过快,引起了宏观管理部门的高度关注。一般的,物价指数上涨常常和通货膨胀联系在一起,理论上看,这个指数的上涨,意味着居民消费过去同样数量的商品和劳务要多支付相应比例的货币。
事实上,最近一些高层人士和权威经济分析报告也都指出,当前需要审慎判断通货膨胀压力。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在两会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目前的物价上涨虽具有恢复性质,但的确也要看到存在现实的通货膨胀的压力。所以他将今年物价调控目标预期设定在了涨幅3%左右。
为什么确定在这样一个幅度呢?有这样几个理由。
首先,根据国际经验,在一个比较成熟的市场经济运行中,物价上涨率在4%至5%以下可以不算或者说是轻度通货膨胀,对经济运行不至于产生较大影响;其次,目前我国的物价小幅上涨具有恢复性质。近年来我国粮食生产出现较大缺口,去年更是由于连续的自然灾害,粮食减产了5.8%,依据市场调节,粮食及其他农产品价格出现适度上涨有利于农业生产、扩大粮食播种面积,保护粮食主产区和农民种粮的积极性,由此出现粮油等食品上涨具有正效应;再加上去年第四季度冬令时节和今年初的节日需求,一些蔬菜水果也出现价格季节性上行,自然要反映到物价指数的上涨上。同时,伴随着去年我国经济增长势头较猛,基础产品如煤电油运出现供需缺口,推动了上游产品价格上涨过快,容易引发成本推动型通货膨胀,考虑到价格政策的调控空间和延滞性,去年全年CPI上涨平均为1.2%。今年预期物价指数调高1个多百分点,在3%左右,是个实事求是的态度,而且我国刚刚走出通货紧缩局面,物价指数有一个小幅上涨空间也有利于矫正经济的非均衡状态。
第三,我国去年城镇居民银行储蓄额已经超过11万亿元人民币,银行利息支付压力仍然不小,但目前银行一年期储蓄利率为1.98%,如果物价指数上涨过快,居民的储蓄会出现"缩水",物价指数的上涨率与银行储蓄利率不能差别太大,目前事实上已经形成负利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货币购买力开始下降,在利息不上浮的情况下,3%的物价涨幅应当是一个高限。所以今年价格上涨幅度定位在3%左右,应当是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各方面都可以承受的价格运行区间。
3%,宏观调控水平的集中体现
有经济专家形象地比喻,物价是经济运行的"体温计"。它既可以衡量经济运行的热度,也可以指示经济运行的健康水平和内在质量。如果物价上涨过快,价格信号产生扭曲,大量企业产生投资性趋利冲动,经济难免不出现过热,最终就会影响经济的平稳运行和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
从近来我国物价指数出现较快增长的态势看,刨去一些商品和劳务价格正常增长的因素外,结构失调引致的关键性产品短缺已经表现出来,像能源、电力、石油、运输等资源性产品和服务全面紧张,出现较大需求瓶颈,进而推动价格的上行。同时,在经济快速增长过程中,某些行业、某些地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过大,货币信贷投放过多,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越演越烈,又直接加剧了通货膨胀压力。
稳定物价、经济增长、充分就业、国际收支平衡已经成为我国宏观调控的四大目标。这四个指标本身存在着内在联系,可以说牵一发而动全身,稳定好每一头,都需要政府把握宏观调控的艺术。值得欣慰的是,党和政府经过了上世纪90年代中期的经济"软着陆"和末期应对亚洲金融危机,已经具备比较娴熟的宏观调控经验。
而确定3%左右这样一个物价指数涨幅的合理区间,在治理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之间寻求平衡,防止经济运行大起大落,这是对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又一次新的检验。就是既要克服总体上仍然存在的通货紧缩趋势,继续坚持扩大内需的方针;又要认真关注通货膨胀的演变态势,防止局部性、结构性的物价上涨演变成全局性的通货膨胀,未雨绸缪,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依据市场经济运行的内在规律,适时适度地调整政策实施的力度和重点,见微知著,防患于未然。同时,它对各地区各行业也是一个指导性信号,要求切实从经济增长的结构、速度、质量和效益相结合入手,抓住薄弱环节,兼顾统筹发展,坚决遏制住"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
从温家宝总理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马凯主任代表国务院提出的对今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具体部署以及财政部长金人庆作的今年预算报告来看,各项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安排周全又相互配套,将物价总水平涨幅控制在3%左右完全可以做得到。比如说,适当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货币信贷规模,严格市场准入和行业信息发布制度,建设国债发行比去年减少300亿元;重点资金将导向煤、电、油、运输等薄弱环节,以保证居民生活、重要行业和重点企业的需要;推进重要物资进口多元化,增加国内短缺原材料等进口,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特别是中央财政向"三农"倾斜,严格土地征用制度和补偿机制,用100亿元资金直接补贴种粮农民等等。这些措施从投资环节、消费环节、进出口环节上相互促进,将从根本上确保经济结构和市场结构的平衡。不过需要看到的是,目前工业品出厂价格,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部分地区的粮油价格正处于运行高位,涨幅还可能有一个上行惯性。随着各项政策措施和各种资金的落实到位,今年的物价走势会有一个先扬后抑的过程,但全年实现3%的价格控制目标问题不大。
物价水平是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问题。管理好物价、稳定好物价,是政府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摘自《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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