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1A 中国可持续发展法律的制定与修订
0 项目与《中国21世纪议程》的关系
本项目依据是《中国21世纪议程》方 案领域3A并与领域2A、3B有关。本项目提出的具体目 标包括:持续发展立法的系统化,在环境与自然资
源保护的法律与法规中贯彻持续发展原则以及完善 立法以履行中国根据国际环境条约或公约所承担的 义务。
1 背景
在使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转化为 实际行动的过程中,持续发展的立法是基本的因素 。中国政府重视可持续发展的法制建设,到目前为
止,已颁布4部环境保护法律,8部自然资源保护法 律,20多部污染防治行政法规以及312项环境标准。
但是,在现有的法律体系中,尤其是 在关于持续发展的领域,还有许多空白。例如,在 环境与资源方面,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有毒废物与
有毒化学品管理、放射性污染防治以及保障自然资 源可持续性的管理都缺乏相应的立法。中国立法还 面临着与国际条约、公约相协调与接轨的问题。虽
然中国已签署了20多项有关环境与资源的国际条约, 但实施这些条约的国内立法尚未制定。此外,中国 正谋求恢复其关贸总协定的缔约国地位,其中新的
立法与关贸总协定的要求保持一致也很重要。
中国与持续发展有关的立法大多颁布 于80年代且建立于计划经济体制基础之上。目前,中 国正在向以市场为基础的经济体制转变,其现行立
法亟需调整和修订、以适应形势的变化和满足持续 发展的需要。
2 目标和产出
长期目标是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需要 的保障可持续发展的环境与资源法律体系。
近期目标是:
- 制定新的环境与资源法以填补现行法律体系中有关持续发展方面的空白;
- 根据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修改、补充和完善现行的环境与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
- 制定相应的国内法律以实施中国加入的国际条约;
3 行动
3.1 通过以下行动,调查、研究、起草 和制定新的环境保护与资源管理法收集资料及有关 信息以便分析和建立立法资料库;
编辑出版国内立法资料,翻译出版世 界主要国家的有关立法;
编制新提出的环境保护法规草案,如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生物多样性保护条
例》,《环境标志管理规定》,《环境保护产业管 理规定》,《乡镇企业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3.2 研究现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适用 范围、实施效果、人们的守法程度并在必要时予以 修订。主要行动有:
- 调查研究现行法律在执行和实施中存 在的主要问题,收集分析典型案例并以此作为采取 进一步行动的基础;
- 调查研究为实施环境保护立法所采用 的市场机制;这些措施可以包括环境税、可交易的 许可证、排污收费(污染者负担原则)以及经济刺
激;
- 调查研究并提出允许公众参与环境管 理的措施;
- 编制下列法律、法规的修订草案:《 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 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征收排污费
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
3.3 研究、起草并制定实施中国所签署 的国际条约的相应的国内立法。需采取下列行动:
- 准备一份有关全球可持续发展的公约 及条约的名录并研究中国的缔约程序;
- 准备一份中国履约能力的培训计划;
- 研究并编制实施有关国际条约的国内 立法草案:《危险废物越境转移管理条例》,《消 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管
理办法》,《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行政法规》
3.4 关于能力建设的行动如下:
- 建立项目工作委员会、法律制定与修 订专家顾问组、法律制定与修订起草小组;
- 为实现本项目需培训120一150名法律、经济、管理、技术方面的专业人员;
- 建立关于中国可持续发展的立法信息系统的资料库;
3.5 实施单位:国务院法制局,国家计 委,国家科委,国家环保局,外交部实施期限:4年
4 投入
4.1 国家投入部分
中国政府的投入包括:
- 项目管理;
- 立法项目专项资金;
- 调查论证;
- 聘请专家、交通、办公设施;
- 人员培训;
4.2 国际合作部分
- 资料收集与交流;
- 聘请专家;
- “国际组织及外国机构、院校合作研 究;
- 研究人员出国交流、考察与培训;
- 组织国际会议及研究成果的交流;
4.3 费用预算
实施本项目预计需资金100万美元,其中中国政府投资50万美元,其余50万美元需国际援助 。
单位:百万美元
| 行动 |
国内资金 |
国外赠款 |
合计 |
| 行动3.1 |
0.25 |
0.20 |
0.45 |
| 行动3.2 |
0.15 |
0.15 |
0.30 |
| 行动3.3 |
0.10 |
0.15 |
0.25 |
| 合计 |
0.50 |
0.50 |
1.00 |
5 效益
本项目的完成,将有助于提出以市场 经济原则为基础的有关持续发展的综合体系的法律 框架。此外,通过提供法律、经济、管理及相关技
术的专业培训,将有助于能力建设。本项目编制的立法草案制定实施后, 预计环境保护投资每年将增加100亿元,而环境污染 损失每年将减少300亿元。这一成就的取得,主要将
通过采用环境税、可交易的许可证、排污收费(污 染者负担原则)和经济刺激等市场手段。
本项目的最大效益,是以持续发展原 则为基础的法律体系的确立所产生的间接的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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