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B 烟气脱硫、脱硝一体化技术装备应用工程
0.项目与《中国21世纪议程》文本的关系
该项目依据《中国21世纪议程》文本:12B18A与该项目有关的《中国21世纪议程》方案领域 :9B10C12F13C
1.背景
1.1 意义
SO2及NOx污染大气造 成酸雨,严重危害地表土壤、植被以及构筑物,其
形成的酸雾危及动物及人类的呼吸系统。全国每年 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33亿美元。
中国拥有巨大的煤资源,蕴藏量达6000 亿吨,目前,中国燃煤取得的能量达到能源总量的 75%以上。中国SO及NO污染源90%来自煤和高硫燃
用油的燃烧。全国煤产量每年超过11亿吨,由此产生 的SO2总量超过1500万吨,其中火力发电厂产
生的SO2占总量的1/4左右。
采用电子束辐照氨法工艺(EB法) 可以做到一套系统消除燃煤烟气中的三种污染物质 ,同时收获大量化学肥料。本工艺可以实现高效的
脱硝反应(脱硝率可达85%以上),并有效提高脱硫反 应效率(脱硫率可达95%以上),其生成物是直接可 供实用的固体硫铵与硫硝铵混合氮肥。该系统中采
用高效除尘技术,既解决了烟尘污染问题又有效地 提高化肥产量。在消除燃煤造成污染危害的同时, 不但消除了二次污染,并可应用其副产品增加土地
肥力,提高农业产量,形成良性生态循环。这不仅 能产生经济效益,更重要的是具备了持续性发展的 必要条件。
EB法在国外已经达到工程应用水平 ,并形成工程系列装备。日本荏原制作所在有关研 究所的合作下已经形成上述一体化技术装备的成套
生产能力。此项技术已在日本、美国、波兰以及其 他欧洲国家具有多年成功的工程应用经验。由日本 和美国提供的资料表明,由于电子加速器技术和制
造工艺的成熟发展,EB法工艺全套装备比仅具有 单一脱硫功能的装备投资节约20%以上;占地面积节 约近40%;而且消除了全部废渣的堆放场所和相应的
费用。
国际合作开发EB法技术,在中国建 立研究基地和示范工程,然后大力推广,并在中国 建立该项技术的装备工业,这将有利于这项技术取
得中国和其他燃用高硫燃料为主要能源的国家的市 场。中国通过国际合作亦可进入国内和国际市场。
1.2 基础与条件
国内从“七.五”期间开始此项技 术的研究。在脱硫、脱硝以及由此产生的生成物综 合利用、高效除尘技术和电子加速器技术方面作了
深入研究,已经形成部分装备的生产能力。
在国际合作和交流方面,机械工业部 曾组织多次对日本、美国、德国的脱硫和副产品开 发技术进行人员互访和学术交流。还曾与日本科学
技术厅、日本原子力研究所、国际原子能机构、日 本荏原制作所、日本三菱重工、法国维维拉德公司 (VIVIRAD)、德国白考克公司(BOBCOCK)等有关机构的
人员进行过学术交流和接触。日本和法国的有关机 构曾热情表示过合作开发的意向。94年法国政府代表 团访华期间特邀该院有关人员再次表达了合作开发
应用上述技术和迫切意愿。
佛山电厂以及四川、山东、安徽等地 ,一批国内燃用高硫煤地区的企业已经立项兴建清 洁生产工程,并筹集到部份资金,迫切需要国际及
国内贷款和援助补足资金兴建上述工程。
1.3 存在问题
中国尚未建立脱硫、脱硝和副产品回 收方面的装备工业,大多数烟气中的SO2和 NOx排放到大气环境中,建立上述装备工业
是实现中国可持续性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份。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特别重视环境保 护工作。脱硫、脱硝和副产品回收装备的需求量大 ,而且要求特别迫切。EB法技术适合于中国目前国
情,适应于中长期发展的需要。在这一领域引进、 吸取国外先进适用技术和经验,进行合资、合作大 有可为,发展前景广阔。这不仅有利于本国,而且
可为全球环境保护事业作出贡献。
2.目标与产出
2.1 总目标
建立EB技术研究基地;引进典型成 套设备,建立示范工程,大力推广应用,最终与国 外合资形成该技术的成套装备工业。
2.2 近期目标
建立脱硫、脱硝、除尘及综合利用 技术研究基地,形成此项技术的开发能力。
引进EB法典型成套设备,建立示范工程。促进国际合作形成EB法系列装备工业,在本世纪末可望实现10亿美元的年销售额。其间
,可以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
2.3 示范工程的脱硫效率达到95%,脱硝 效率达到85%,不产生含硫废渣及泥浆。
示范工程具备年产万吨以上硫铵与硫硝铵混合氮肥产出能力(在300MW发电厂的典型条件下)。
EB法技术是当前同类技术中能产出 直接产品,没有二次污染的前提条件下投资最省的 一种技术。在燃料含硫量低于2%的地区,此项技术中
副产品的销售收入,可望在20年之内收回全部投资; 在燃料含硫量高于3%的条件下可望在10年内收回全部 投资。
国际合资形成EB法系列装备的生产 能力,预计到本世纪末,年销售额可达10亿美元。
3.行动
3.1 建立脱硫脱硝除尘及综合利用一体 化技术(EB法)开发研究基地。资金来源为政府 拨款及部分国际援助。
由国家科委牵头,机械工业部组织实施。项目执行期限:24个月
3.2 在国内选定1~2个典型的火力发电 厂建立脱硫脱硝除尘及综合利用一体化(EB法)系 统工程。首选单位有佛山电厂等企业。由接受工程
单位以硬贷为主,争取国际援助并结合部分自有资 金落实引进成套设备和技术的全部资金。在选定的 典型机组上建立EB法示范工程。同时完成交流信
息、合作开发。
实施部门:由国家科委和经贸委牵头 ,机械工业部与国家环保局及电力部协调组织机械 科学研究院系统有关研究所及工程所在企业(如佛
山电厂等)实施。
项目执行期限:36个月
3.3 在上述诸项的基础上与国际合作伙 伴建立合资公司,向中国市场提供此项技术的成套 设备,并积极参与国际市场。
实施部门:由国家科委及经贸委牵头 ,机械工业部组织实施。
项目执行期限:30个月
3.4 上述各行动人员交流包括外国专家 来华指导;中国派出访问学者出国合作研究;应用 示范工程及合资企业派出培训人员到国外培训等。
实施部门:由国家科委、经贸委牵头 ,机械工业部组织有关单位共同实施。
项目执行期限:48个月
4.投入
4.1 国内投入
- 工程及装备;
- 办公设施及仪器设备费用;
- 研究及工作人员费用。
合资企业投资
4.2 国际投入
- 工程及装备费用;
- 办公设施及仪器设备费用;
- 研究及工作人员费用。
合资企业的国外投资
4.3资金预算
此项目的实施,预计需要资金3900万美 元,其中780万美元需要国际援助,500万美元国际硬 贷;300万美元国际投资;其余2320万美元由国内政府
和企业筹集。本项目参与工程的企业(如佛山电厂 等)具有良好的还贷能力和信誉。工程及合资企业 的国内自筹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各行动计划资金分配见表1。
表1各行动计划资金分配
(单位:万美元)
| 行动 |
国内资金 |
国外资金 |
合计 |
| 行动1 |
170 |
130 |
300 |
| 行动2 |
2000 |
1000 |
3000 |
| 行动3 |
100 |
300 |
400 |
| 行动4 |
50 |
150 |
200 |
| 总计 |
2320 |
1580 |
3900 |
5.效益
EB法技术在烟气污染的全面治理和 综合利用方面,具有独特的有效性、实用性和广泛 的适用性;在相同规模同类技术中又是投资最少的
一类。全面推广此项技术可以消除硫及氮氧化合物 对空气污染的1/3以上,这意味着每年挽回由于此类 污染造成的损失达11亿美元以上。
此项技术在同类技术中独具直接生成 可供实用、具有商品价值的优质氮肥。施用这些氮 肥将产出大量粮食,并增加土地肥力,形成良性生
态循环。
开展国际技术合作,建立示范工程, 进而国际合资形成系列装备的生产能力,有利于国 际合作伙伴进入中国广阔的市场。同时,亦有利于
中国的环境保护装备工业进入国际市场。这项装备 工业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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