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B 放射性废物处置技术与示范工程
0 项目类型及其与《中国21世纪议程》文本的关系
本项目出自《中国21世纪议程》9章“固体废物的无害化管理”中的B方案领域。相关领域为19A、19C和19D。
1 背景
1.1 处置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必要性
中国已有秦山和大亚湾 两座核电站建成并正式投入运行,预 计到2000年左右,核电总装机容量将达 到六百万千瓦,核电站低、中水平放
射性废物累积产生量将达到一万立方 米。按照核能发展规划,华东沿海地 区的核电将有较大规模的发展,还将 产生大量废物。同时,在民用核燃料
循环中,铀废石、尾矿的管理与污染 控制环节甚为薄弱,亟待进行永久处 置。在核技术应用领域中,也产生核 废物。核废物永久处置,是为广大人
群提供安全保证的重要方面。
1.2 工作基础及条件
- 1992年,我国发布了“关于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处置的环境政策”;
- 我国在华东地区开展了初步的区域调查、场址初选和初步评价工作;
- 对处置场的工程屏障结构、回填土材料的性能等已有研究;
- 已开展了包括废物焚烧与压缩技术在内的废物预处置研究与开发工作;
- 培养了一批具有放射性废物处置场选址、设计、建造能力的专业技术队伍。
1.3 实施中的问题和难点:
- 中国核电站刚刚投入运行,国内缺少足够的资金建立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处置示范工程;
- 中国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的处置和预处置尚缺乏成熟的经验和先进的设备。
2 目标与产出
2.1 总目标
建成符合国际、国内安 全标准和达到国际先进技术的低、中 水平放射性废物处置和铀废石、尾矿 处置示范工程,提供一套具有指导意
义的废物处置的技术文件。
2.2 方案目标:
- 对废物进行预处置,开发和引进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减容技术;
- 通过处置场的选址、设计、建造、运行,最安全处置废物;
- 建立一套选址、设计、建造、运行、安全和环境影响评价、质量保证的规范和工作手册;
- 开展和引进铀矿冶废物处理处置技术,建立无害化和稳定化处理处置的工程方法。
2.3 产出
- 在华东地区建造一座 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示范性处 置场,接收2040年之前核电站及核
技术应用产生的废物。
--示范性处置场的废物处置规模为20万立方米,其中一期工程处置规模为2万立方米;
--处置场运 行期限为40年。
- 建造废物预处置的两 种示范性减容设施:
--焚烧 设施处理能力为20---30kg/h;
-- 压缩设施处理能力为10m3/d
- 在江西和湖南分别建造尾矿库无害化和稳定化示范工程及铀废石场安全稳定化示范工 程。
3 行动
3.1 废物预处置
- 开发和引进固体废物 减容技术,其中包括:
--含朔料、橡胶制品的放射性废物焚烧技术(包括炉排式焚烧技术和低湿流化床焚烧技术)及其烟气净化技术;
--废物压缩技术。
- 建立一座处理能力为20--30kg/h的示范性废物焚烧设施和
一座处理能力为10m3/d的示范性废物压缩设施。
执行时间:1994年7月- 1998年12月。
3.2 示范性处置场的场址 选择
- 在华东地区开展处置场的选址工作。
- 对处置方案作可行性研究、安全分析及环境影响评价,论证场址的适宜性和方案的可行性;
- 申请并取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建造许可证;
- 引进和借鉴国外的先进的安全评价技术,包括模式、方法、以及设备,重点提供一套示范性的场址特性详查和安全评价的技术、方法和经验,最终形成选址规范。
执行时间:1994年7月-1997年12月。
3.3 示范性处置场的设计
- 工程屏障设计及其防护最优化;
- 防水、排水设施设计;
- 废物接收检测系统设计;
- 遥控操作系统设计;
- 监测系统设计;
- 辅助设施设计;
- 废物运输专用车辆的研制、设计;
- 废物包装容器专用吊装设备的研制、设计。
执行时间:1996年8月- 1998年7月。
3.4 示范性处置场的建造
在设计方案被评审认可 后,立即动工建造处置场的一期工程 。申请处置场的营运许可证。
- 按设计方案建造处置场;
- 建立和实施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 安全与环境影响评价;
- 试运行;
- 一期工程峻工验收;
- 申请营运许可证。
执行时间:1998年1月- 1999年8月。
3.5 示范性处置场的示范 运行
- 建立一套运行操作规程;
- 处置场内及外环境的监测;
- 建立和执行废物包装体的质量检测和验收、登记制度 ;
- 建立运行事故处理程序。
执行时间 :1999年8月-2000年12月。
3.6 铀矿冶废物的处理处 置技术研究及示范工程的建造
- 研究和引进铀尾矿库安全风险评价技术;
- 测定和确定矿冶废物中放射性核素的种类和名称;
- 在湖南建立铀废石场安全稳定化示范工程;
- 在江西建立铀尾矿库无害化和稳定化示范工程。
执行时间:
3.7 培训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
4 投入
4.1 实施上述行动共需资金3500万美元,其中包括:
- 人员培训:100万美元(国外专家咨询和国内人员出国考察、培训);
- 设备:2000万美元;
- 材料:500万美元(一期工程的工程屏障);
- 技术引进开发:100万美元;
- 其它:800万美元(前期工程费用等)。
4.2 资金来源
国内投资1500万美元,国际赠款200万美元,软贷款500万美元,硬贷款1300万美元。
由中国核工业总公司负责还款。处置场接收废物实行有偿服务,送交废物的单位亦有经济收入,因而可以支付废物的处置费用,也使得处置场可以积累资金偿还贷款。
货款10年后开始分期偿还贷款,20年全部还清。费用估算见下表:
百万美元
 |
国内 |
国际 |
合计 |
| 专家 |
0.10 |
0.20 |
0.30 |
| 其他人员 |
0.10 |
0.60 |
0.70 |
| 设备 |
10 |
15 |
25 |
| 技术引进 |
 |
10 |
1.0 |
| 其他 |
4.8 |
3.2 |
8.0 |
| 总计 |
15 |
20 |
35 |
5 效益
通过示范工程建设,使 近期产生的核废物得到安全处置,减少 贮存带来的风险,有利于保护环境和保 护人群健康。
通过废物预处置的减容,降低处置费用。
为中国其它处置工程及其它发展中国家的废物处置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和技术。
通过本示范工程,建立比较完整的民用核燃料循环的体系,促进核能的发展。
本项目实施完成后的受益者为国家、地方和社会公众、废物产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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