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年度报告2022
自 2016年12月国务院印发《中国落实 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以来,按照国务院要求,科技部会同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标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把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作为本部门重点工作,共同研究制定《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申报指引》,依程序严格遴选,扎实推进示范区创建各项工作。2018年2月、2019年5月以及2022年7月,国务院分三批共批复了太原市、桂林市、深圳市、郴州市、临沧市、承德市、鄂尔多斯市、徐州市、湖州市、枣庄市、海南藏族自治州共 11 个地区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
在示范区建设过程中,科技部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密切合作,从科技支撑、政策先行先试等方面大力推动示范区建设。各地发挥示范区建设主体作用,积极开展各项创新行动和工程,在依靠科技创新破解可持续发展典型问题、培育经济新动能、应对新冠疫情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形成一批可复制的经验模式,建设成效引起国内外广泛关注,已经成为我国在可持续发展领域对外交流合作的活跃平台。
《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年度报告 2022》从示范区总体情况、各示范区建设情况以及大事记三个方面,全面梳理总结了 2021 年度示范区建设的主要做法和亮点成果。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更好地推进示范区建设。